天津二手房公积金
天津二手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天津市是我国的重要经济中心,二手房交易一直是该城市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天津,购买二手房是否能够使用公积金是许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解读一下天津二手房公积金政策。
一、购房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购买天津市内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在职职工:购房人必须为在职的天津市企事业单位员工,且单位已经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2. 个体户:购房人必须为在天津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并已经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3. 公租房租户:购房人曾为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户,并已经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使用公积金的额度
购买二手房使用公积金的额度是根据购房人的缴存年限来确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 缴存1年~5年的,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金额的50%用于购房。
2. 缴存5年以上(含5年)的,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金额的70%用于购房。
三、使用公积金的手续办理
购买天津市内二手住房并使用公积金的购房人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手续。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1. 购房人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个体户可以向金融机构(如银行)咨询公积金提取办理事宜。
2. 提供相关材料:购房合同,购房人身份证件,以及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
3. 办理提取手续:购房人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办理提取手续。
四、注意事项
在使用公积金购买天津市内二手住房时,购房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购房人需要提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确保在购房时资金到位,避免延误交易。
2. 购房人需按照政策规定使用公积金的额度,超出额度部分需要自行支付。
3. 购房人购房需要与卖方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确保权益。
以上是天津二手房公积金政策的相关解读。希望能对购房人在天津市购买二手房时了解公积金政策有所帮助。
(2023-08-28 21:46:48)